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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标服务 TRADEMARK SERVICES
注册申请服务
证明商标注册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注册
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国外商标注册
任何缔约国的国民,可以通过原属国的注册当局,向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称“本组织”)公约中的知识产权国际局(以下称“国际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在一切其他本协定参加国取得其已在所属国注册的用于商品
国内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撤三请求服务
撤三请求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三答辩
无效请求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无效答复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流程事务服务
商标变更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